車輛不避讓消防車 警報器鳴笛半分鐘
23日9時51分,在哈市香坊區和平路四季上東小區門前,持續的警報器鳴笛聲,讓很多行人和車主都啟動了“搜索模式”,尋找警報器鳴笛的是救護車還是消防車,為什么聲音一直在耳邊持續響著,附近發生了火災還是有人等著急救?
記者看到,在四季上東小區門前一個轉向輔道右側的路口,一輛警燈閃爍的消防車停在輔道上的兩排車流中,消防車距離路口有10米左右。可就因消防車前面的車輛沒有避讓,將消防車困在車流中半分鐘。
當民生路路口的信號燈變為綠燈時,消防車前方的車輛向前行駛著,消防車隨后從路口處逆行到對向車道,從民生路向省政府方向駛去。
擔心被罰款 車主不避讓
據哈市交警部門介紹,警車、消防車、救護車、工程救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,可以使用報警器、標志燈具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,不受行駛路、行駛方向、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,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。
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,一些車主在遇到消防車、救護車等執行緊急任務時,害怕因為讓行,自己的車輛出現闖紅燈、隨意變更車道等違法行為會受到交警部門的處罰。
對此,相關法律中有明確規定,交警技術監控設備在記錄或者錄入因車輛避讓警車、消防車、救護車等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而形成的違法行為時,交警部門會主動取消處罰,所以車主們不必擔心。
交警支招
如何避讓特種車輛
哈市交警部門為車主支招,同一路段同一行駛方向,在車流順暢的情況下,后方駛來特種車輛,車輛此時不應左右變道或加速行駛,應馬上減速,靠右側行駛,將左側快車道讓出;在路口處遇到后方駛來特種車輛,此時不應通過路口,應靠邊停車避讓;如遇堵車,應開啟左轉向燈或者右轉向燈變道讓行。
交警部門介紹,目前大部分車輛都有避讓特種車輛的意識。最重要的是,車主還應提高自身的素質。而對于不僅不讓行,還與特種車輛爭道搶行,將被罰款300元、駕駛證記3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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